首页 | 学院 | 招生 | 教学 | 科研 | 学生活动 | 下载中心 | 校友天地 

站内搜索SITE SEARCH

关键字:
栏  目:
日  期:
范  围: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0/2021学年地方政府奖学金、宁夏大学奖学金生年度评审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04/15 08:27:28  查看次数:

关于2020/2021学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奖学金宁夏大学奖学金生年度评审的通知

留学生培养学院、各位奖学金生: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宁夏大学奖学金评审办法》,现将本年度奖学金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1.接收材料:2020年4月10日至4月20

2.学校评审:2020年4月21日至4月30日

二、评审对象

1.20209月之后继续享受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奖学金宁夏大学奖学金的学生需参评;

2.2019/2020学年奖学金评审不合格被中止奖学金资格或减免部分奖学金的学生需参评。

  1. 评审标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中止其享受奖学金资格,中止期一年:

    1.因考试成绩不合格留级或者降级的;

    2.所修课程连续两年未达到规定学分的;

    3.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的;

    4.违反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配合学校及所在地区疫情防控所采取的相关措施的,中止其奖学金;

    被中止享受奖学金资格者,自下一学年开学起停发其奖学金。被中止奖学金者,可申请以自费的方式留校继续学习。中止奖学金后被批准留校继续学习者,可于中止期满前两个月向留学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参加当年的奖学金年度评审,如评审合格,经上级管理部门批准后,可自下一学年起恢复发给学生奖学金。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奖学金资格。被取消奖学金资格者,从公布之日起停发其奖学金生活费,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不得再恢复。

    1.评审年度内,受到勒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处分的;

    2.在校学习期间累计两次未通过年度评审的;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评审的,取消其奖学金。

    四、评审内容

    根据学生在2019-2020年度的学习成绩、出勤情况、学习态度、思想品行、日常行为和参加学院、学校活动表现、奖惩情况及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表现综合评价。

    五、评审步骤

1.申请人可到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或在学院网站下载打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表》https://sie.nxu.edu.cn/info/1042/2052.htm

宁夏大学奖学金生年度评审表》https://sie.nxu.edu.cn/info/1042/2053.htm)(填写说明见后),并用签字笔如实填写第一页。

2.本科生所在学院按照学生情况出具单独成绩单和书面评语研究生由所在学院(系)出具成绩单和书面导师评语,并由学院(系)负责人签字4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国际教育学院173284953@qq.com邮箱

3.请各位同学在北京时间2020年4月2024:00前填好个人部分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表》《宁夏大学奖学金生年度评审表》,交至留学生工作办公室,不在学校的同学扫描后发送至173284953@qq.com邮箱文件命名为中文姓名

4.因个人原因未按期提交表格,且未向学校提前说明的,视为放弃奖学金资格,学校将取消其奖学金。

5.国际教育学院将于4月27日-30日期间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上报学校学校根据学院评审意见和建议,决定是否继续向奖学金生提供全额或部分奖学金,或者中止、取消其继续享受奖学金资格。

6.如有疑问可联系留学生管理办公室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1: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表》

宁夏大学奖学金生年度评审表》

                                                                 国际教育学院

                                                                 2020年4月13日

 

下一条:关于2020/2021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的通知

【打印】    【收藏】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