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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留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来源:  时间:2019/06/08 09:23:16  查看次数:


 

宁夏大学留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为加强外国留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留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留学生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寓内严禁传教、宗教聚会等任何宗教活动。

二、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得在公寓内大声喧哗,大声播放音乐,公寓内不得留宿他人,每晚23:00点前必须回到宿舍就寝,严禁夜不归宿。留学生必须按照指定房间居住,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他人的房间。

三、爱护留学生公寓的设施或物品,不得私自卸下或改装用水,用电设备,如有损坏或遗失,应按价赔偿。宿舍内的家具物品不准随意搬出或调换。

四、宿舍内严禁饲养宠物。

五、保持楼道及公寓内的清洁与卫生,保持个人物品的洁净和整齐摆放。

六、公寓内的日常卫生由留学生自己完成,应保持清洁,及时开门、开窗通风。

七、禁止在公寓内抽烟、喝酒,要节约用水、用电,如发现水、电等出现故障,要及时报告公寓值班人员。离开房间时要关闭电灯、电视、电脑等电器。不准私自接电源或检修电器开关,以防止触电事故。注意防火,由于私接电源酿成火灾者,须赔偿一切损失;严重者,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公寓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九、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财物。外出时要关闭、锁好门窗,保管好随身物品、银行卡、证件等,谨防丢失。若发生私人财物丢失或被盗窃,应立即报告学院老师,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物品失窃经过,以便采取措施迅速寻找。

十、对无视学校纪律、有破坏公共财产、酗酒、斗殴以及损坏他人财物等不良行为者,根据情节给予处罚并令其赔偿经济损失,对情节严重者,按我国有关治安处罚条例处理;对违反学校纪律干扰他人正常的学习生活而屡教不改者,对严重违反公寓管理规定并造成恶劣影响者,将予以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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